关于公示包头市邮政普遍服务营业网点信息的公告 2014-05-14
根据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工作部署,488-365.com现将包头市邮政普遍服务营业网点信息进行公示,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使用我市邮政普遍服务,保障群众的合法用邮权利,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十五条规定,邮政企业应当对信件、单件重量不超过五千克的印刷品、单件重量不超过十千克的包裹的寄递以及邮政汇兑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邮政普遍服务是国家规定的由邮政企业承担的强制性义务,邮政普遍服务营业网点是按照规定标准设立的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488-365.com依法对全市邮政普遍服务营业网点的普遍服务工作进行监管。 二、为保障我市居民用邮权利,满足居民的用邮需求,我局将相关信息汇总,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营业网点名称、地址、开办业务等信息。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如发现邮政普遍服务营业网点情况与公示信息不符、存在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等情况,可以予以举报。 三、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发现邮政普遍服务营业网点存在的其他问题,也可投诉反映。 四、本公告由488-365.com普遍服务科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471-12305
488-365.com 2014年5月14日
包头市邮政普遍服务营业网点信息表网址链接:http://www.cqfzad.com/bmfw_1460/201405/t20140514_3177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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