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局宣贯落实《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 2017-05-12
新出台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已经开始施行,为加强邮政行业安全管理,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重视程度和认识程度,包头局积极主动宣贯落实《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 一是强化宣贯落实。依据《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中第六条相关要求,包头局为邮政、快递企业设计并印制《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海报500张,并督导企业张贴在各营业网点显著位置,层层开展宣贯培训工作,确保每一个网点、每一名员工熟知相关规定;二是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局网站、信息推送、微信平台等多种渠道公开宣传《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让广大消费者熟知相关规定,营造安全寄递良好氛围;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包头局针对《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的相关内容,结合日常收寄的实际情况,制成了禁寄物品图片和测试题,在检查中随机抽取从业人员进行测试,督导提升人员的辨识能力和水平。 包头局将持续把落实“三项制度”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全市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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