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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局深入乡村对交通不便边远地区进行实地审核

    2018-05-11

  根据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区交通不便边远地区旗县、苏木乡镇、建制村认定审核工作的通知》(内邮管〔2018〕25号)文件要求,近日,包头局集中力量,深入乡村,对边远地区苏木乡镇、建制村进行了实地审核。首先,要求邮政企业对初步划定为边远地区的旗县、苏木乡镇和建制村(嘎查)进行上报,包头局对邮政企业上报数据进行严格的书面审核,审核以“三个一致”为标准,即名称与民政部门一致、参考数据与统计部门一致、其他依据与当地政府一致,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直接剔除。对符合要求且在国人部〔2006〕61号文件划定范围以外的苏木乡镇、建制村(嘎查)包头局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进行了实地核查。在核查过程中实事求是,不走过场,深入到当地政府,逐一核实划定指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走访农牧民群众,了解当地百姓用邮需求,为下一步做好边远地区通邮工作奠定基础。 

  下一步,包头局将继续做好包头市边远地区审核和上报工作,为全区交通不便边远地区旗县、苏木、乡镇、建制村认定工作提供详实、准确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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